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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7年齐齐哈尔市全国科普日暨金秋科普月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8-18作者:

各县(市)区科协、教育局、科技局、环保局、农业局,文广新局、社科联,市级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有关单位:

  根据省科协 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环境保护厅 、省农业厅 、省科学院《关于举办2017年黑龙江省全国科普日暨金秋科普月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市科协联合市教育局、市科技局、市环保局、市农委、市文广新局和社科联共同组织开展2017年齐齐哈尔市全国科普日暨金秋科普月活动。现将《2017年齐齐哈尔市全国科普日暨金秋科普月活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 一、精心组织网上申报。请各县(市)区科协组织及市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及时汇总本单位、同级主办单位2017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,于2017年8月7日-9月1日登录“e享科普日”网站(www.kepuri.org)中的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平台,填报重点活动登记表(见附件1)。以网络在线形式开展的活动须另行填报网络在线活动登记表(见附件2)。全国科普示范县(市、区)应开展不少于8项重点活动,省级科普示范县(市、区)应开展不少于5项重点活动,其它县(市、区)应开展不少于2项重点活动。市、县级管理单位可通过网站查询、审核、汇总基层申报内容,并负责做好本地基层活动审核工作。

  二、及时传递活动信息。为全面展示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的成效,突出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普及性与参与性,各相关单位在组织活动的同时,可通过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平台及时上传当地活动的新闻、图片、海报、视频等有关材料。中国科协、省科协将择优进行展示。

  三、认真做好总结推荐。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,各县(市)区科协要做好数据汇总和活动总结工作,于1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、影像资料电子版上报市科协,市科协将择优推荐,组织对优秀项目进行在线推荐,推荐的优秀项目包括“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”和“2017年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”(见附件4、5)。同时继续加大对网络在线传播活动的考核表扬力度。

  四、积极利用共享平台。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,各地、各单位可自行登录“e享科普日”(www.kepuri.org)网站进行查询、下载。

  联系人:盛  坚    李文岩   联系电话:2792212

  地址: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党政办公中心2号楼

  邮箱:qskxpjb@sina.com

  附件1:2017年齐齐哈尔市全国科普日暨金秋科普月活动实施方案

  附件2:2017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

  附件3:2017年全国科普日网络在线活动登记表

  附件4:.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

  附件5:2017年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推荐表

  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协会      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

 

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      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

 

齐齐哈尔市农业委员会           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
齐齐哈尔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
2017年8月8日